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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05月13日
約翰.柏德 John Bird
約翰.柏德的故事
做這工作,他夠資格
其實我算不上是個商人,我想到的點子大半都是垃圾,不過耐力還算不錯。我出生在倫敦一個愛爾蘭貧民區,那裡到處都是貧困、侵犯、暴力、無禮、不當管教、爛傳統、壞人,這些事會讓人發瘋。我大半輩子都在想辦法克服貧困和屈辱的環境,我臉上的疤可以證明。
我5歲時全家成了露宿者,7歲時”慈惠姊妹會”收留了我,把我送進孤兒院。從那時開始,一直到創辦《The Big Issue》之前,我大部分時間都在胡作非為。10歲時我離開了孤兒院,開始在商店偷東西,入屋行竊,連油門都還踩不到就開始刮花別人的汽車。我曾被送進行為矯正中心待了三年,18歲離開那裡,進入車路士藝術學院,不過難逃退學命運。然後我到處亂搞,結了婚,搞大人家肚子,花了些時間躲警察,也躲社會福利機構。我跑到巴黎,成了革命份子,想打倒資本主義(表現不怎麼樣)。我回到英國,又結了一次婚,生了兩個孩子,成為出版和印刷界的小商人。雖然我是優秀的印刷業者,但在重要事務例如發票和訂價方面,我卻是一團糟。17年後,我創辦了《The Big Issue》雜誌。
我們的第一步行動是接觸一些露宿者慈善機構,推銷這個想法。但他們的反應是:你了解露宿者嗎?你是誰?你有這方面的學位嗎?你又沒有通霄在庇護場所工作、沒接聽過生命熱線、沒露宿街頭、沒在街上踢汽水罐、沒擦過露宿者屁股。我回答說:”我曾經無家可歸,當過流浪漢。我也曾經酗酒吸毒、有暴力的問題。也許該是時候,讓有露宿經驗的人來參加決策吧。”他們聽了之後都很激動,開始跟我分享他們的生活,說他們的祖父曾是火車司機,自己經常喝印度淡啤酒。
朋友襄助
《The Big Issue》之所以會誕生,是因為我碰見了一個老朋友。我們認識了許多年,那時我在愛丁堡露宿街頭,和一個人爭了起來,看誰鼻子最大。我們在1987年再度相遇,這時我才發現他是戈豋.羅迪克,也就是美體小舖(the body shop)創辦人安妮塔.羅迪克的丈夫。美體小舖現在已經是價值數百萬英鎊的企業了,所以我總是說,千萬別放過有錢的朋友。
《The Big Issue》是戈登的想法。他曾在紐約看到一份由露宿者叫賣的報紙,但那份報紙是隨便拼湊而成,是一份博取憐憫的報紙;買它的人是因為同情賣報者。他回到英國之後,向”露宿者工業”提起這個想法,他們都說這行不通:理由是你不能信任露宿者。他安排美體小舖基金會提供資金,讓我負責營運。因為我討厭慈善事業,痛恨不切實際的善心人士,所以除非這是一門生意,而且是我的生意,否則不幹。於是他給我資本創辦《The Big Issue》,雜誌在1991年創刊,現在已經行銷全球。
非慈善事業
雜誌創刊的時候,光是倫敦一地就有幾百個為露宿者謀福利的慈善機構。我不想做慈善事業, 因為”慈善”兩個字令我光火。我接觸過的慈善團體都是”好人”滿屋,因為他們對露宿者是百分之百的同情,但我對同情沒有興趣,因為我覺得這世界是個糞坑。我覺得大家對露宿者的態度都壞透了,露宿者對自己更糟,而慈善機構又不夠強硬,不會對露宿者說:”看看你把自己搞成什麼德性。就算世界對不起你,你自己也該長進啊。”
我們見過的慈善團體,給露宿者的都是救濟品,而不是他們最需要的東西:機會。對露宿者來說,機會就是一份工作;事實上,讓我們大多數人維持自己的就是工作。工作會給你社會生活、友誼、責任感,以及替自己賺錢的機會,你這才不用依賴國家,依賴父母。
慈善團體不能提供機會給無依無靠的人;只能對他們好一點,給做在門口的人端上麵包和熱湯。這不是機會,連尊重都不算:這是一種通常只為小孩付出的無條件的愛。對我來說最合理的,是給那些一文不值的人一些能夠保持神智清醒的東西,那就是工作。
教育、教育、教育……露宿者
我們要首先學的就是如何對待露宿者,因為他們通常暴力好鬥,也習慣要拿東西走。我們要教育露宿者,我們並不是伸手文化的延伸,也不是中產階級那些自由而不切實際的善心人士。他們已經成了讓人產生罪惡感的專家。
因此我們確定了一些基本原則:首先,他們要花錢從批發處買報紙,不然他們只會用偷的;他們必須同意以特別的音調和方式叫賣,而非隨興所至,或信口雌黃。同樣的,他們如果攻擊我們,我們也會攻擊他們,保證以牙還牙。我們偶爾會碰到幾乎像暴動一樣的狀況,但我們也了解到,他們會尊重別人,就是對那些勇敢面對他們的人。
除了這條強硬路線之外,也還有一些基本常識範圍內的事情。過了第一年,我們發覺有12,000英鎊被偷。錢是由配銷經理放在保險箱裡的,他原本也是露宿者,結果他把保險箱從牆上搬走了。在早期的混亂狀況下,組織太信任他們了,我們學到要安裝一些控管設備。如果有太多漏洞,總會有人想辦法來搶我們,所以我們不要引人犯罪,不要把誘惑擺在他們之前。
社會大眾
遠比重新訓練露宿者更困難的,卻是(從前和現在都一樣)說服大眾不要把錢扔給露宿者;大眾的那種寬大為懷的態度,最容易在這些一無所有的人之間造成依賴的心態。這簡直就像是人們口袋裡揣著現金四處繞,說:”我不想把錢留著。那邊那個人看起來心情不好,臉上髒兮兮的,來,讓我給你錢……”。即使現在露宿者是賣《The Big Issue》,而不是行乞,但我們還是沒辦法控制大眾那種施捨的衝動。他們會想要付5英鎊買一本只要1.4英鎊的雜誌。沒有一個露宿者會說:”等等,我不要你的錢。”於是露宿者會覺得露宿街頭、蓬頭垢面,就是長期的飯票。
這種態度在社會上很普遍,就連一些最精明的生意人也不能免俗。這些人平常對自己組織花費、投資的一分一毫都精打細算,可是他們每年都會戴上一次紅鼻子或蠢帽子,像卡通中的笨蛋一樣到處跑,把錢捐給自己沒什麼研究的慈善機構。真是精神分裂。整個英國都患了這種想把錢捐出去的毛病,而大眾沒有意識到的是,如果你把東西隨意送出去而不求回饋,這樣就是奴役了接受的人。因為你給了他們一而再、再而三回來的理由。
《The Big Issue》的員工
如果我從頭開始再辦《The Big Issue》,我一定不會用那些非常關心露宿者的人。我會用比較強勢的員工,要他們營運一個比較有組織的環境,好帶露宿者進來。我幾乎都要幫員工籌備哲學課程了,主題是關於如何介入與帶來改變,以及不能用理想主義來做事。
我會想這些,是因為當《The Big Issue》有這樣”深愛”露宿者,跟他們打成一片的員工時,露宿者就會亂搞一通。如果你縱容露宿者、不限制、沒節制,他們的要求就會越來越多,就像是需要花大錢供養的愛人一樣。
癩痢頭的孩子自己的好
綜合這一切來看,《The Big Issue》竟然能生存,倒是一件頗神奇的事:由一個45歲,從來沒管過別人的人創辦;行銷隊伍全由露宿者組成,他們是世界上最不可靠的勞工;不像慈善事業。我們一直在市場上,也會受市場起伏影響。有時候,我們就像沒有包紮用品的急診室一樣忙亂,但我們就這麼活了下來,而我常想,正是因為一路的挑戰,才鞭策我們不斷前進。
我慶幸這麼多年來,發生過無數次的混亂狀況。有錯誤才有進步。我們賺過錢,也浪費過錢,想做大事卻砸了鍋。曾在美國投資,買樓賣樓……如果你一開始就做對了,你就永遠不知道到底是怎麼做對的:不經過失敗就成功,那是幸運。
其實我認為《The Big Issue》一直都是個很糟糕的組織,而我也再次感到慶幸。辦公室看起來總是亂糟糟、髒兮兮,也有人想要粉飾一下,但我就是喜歡這個樣子。我們彼此之間也不是很相敬如賓,但我也喜歡這樣。我們好像一直都是在這裡撐著,所以有種對抗世界的感覺,而我也一直都喜歡這種感覺。
綜合以上種種之後,你應該可以理解我們的特殊存在形式。結果呢,有不少於員工掛冠求去,但我們也培養出幾個能堅持下來的人,能做出很棒的東西。我們很可能是最著名的社會企業,而有很多人以《The Big Issue》為踏腳石,進入其他慈善事業與社會企業發展,這是非常棒的事情。
把訊息傳開去
我自認是在開展新生意,就像是在經營社會福利麥當勞一樣,不斷設立新分店。這是我們成功後擴展的方式:最近的分店是在巴西,之前是東京和大阪,再之前則是納米比亞和南非,再之前則是甘比亞、俄羅斯、德國、義大利、法國……其中有些一樣以《The Big Issue》為名,其他則是以我們在1994年成立的”國際街頭報紙網絡”為名。
最近我們又擴展了,發展出一系列新企業,目的是引領大眾到我們所謂的”十字路事業”。我們成立了”社會企業經理人”,為有意展開社會企業的人籌措資金。我們也和皇家蘇格蘭銀行及其他財務機構共同成立了《Big Invest》基金,提供基金給社會企業。與其把《The Big Issue》傳的到處都是,不如讓秉持《The Big Issue》的社會企業倫理本質的企業,進入許多不同的領域,管理許多不同需求,而到目前為止,這些新企業都算是成功了。
還有一個更廣義的擴張,這倒是以我自己為中心的。人家一想到《The Big Issue》就會想到我,因此總是有人要我支持他們,或把我的名字去用在一大堆新事業上面,作用是讓大家了解社會企業的倫理標準;”哦!就像《The Big Issue》這樣,我懂了。”所以從某方面來說,”贊助”其他企業也是《The Big Issue》品牌的擴張。
成功的社會企業家所獲得的回報
如果你把一群社會企業家集合在一起,就會發覺他們爭強好勝。其實這裡面有重要的自我因素。有人會說:”我要打破這個。””我來是有目的的。”這裡沒有的是商業界的誠實,他們會老實說自己是為了錢。艾倫.舒格爵士(Alan Sugar,21歲成立Amstrad,以販售廉價電子產品聞名。他亦是英國版真人秀”飛黃騰達”的主持人)做這些是為了錢;要是這裡沒賺頭,他就不會動手了。
社會企業家困在尷尬的處境中:從某個角度看,他們不過是金融界的企業家,只不過是因為當一個貪婪的渾蛋再也不恰當,也不性感,他們才離開原來的環境。所以,他們開始傳播福音,也必須打造自己的標誌,但事實上,他們能成功完全是因為他們其實都是非常爭強好勝的人,而且多少有點貪心。
我把自己也歸入這類人:我們貪求成功。我們希望登上每份報紙,希望成為那個”做到了”的人。我們得到的回報不是大房子或遊艇(我和我老婆剛拿到第一筆房屋貸款,此外我一無所有),而是名聲。社會企業家希望自己是重要人物,希望人家看得起他們,也希望獲得讚揚。不過我們當然不可把這些心聲誠實相告,反而要把我們的”野心”包裝起來。我認為大家應該這樣說:”首先,我這麼做是為了自己。如果這樣能幫助別人,那當然最好不過。”所以,如果有人問我為什麼要創辦《The Big Issue》,我會說”為了付房貸”。
目前還好,但路還很長
有一天我坐進一輛車,這時一個高大的蘇格蘭露宿者也跟著我一起跳上汽車後座。我想:”老天爺,他不知道有什麼企圖。”這個叫德基的露宿者說:”我離開軍隊之後出入監獄無數次。我常口袋空空地衝進建築合作社(英國某種類似銀行可以存放款的機構)然後口袋滿滿的出來。我整天惹是生非,四年前我碰上了《The Big Issue》,打那時候開始,我就一直很老實。“這是個很棒的故事,不是因為德基本身,而是他引發的影響。我粗略估計過:把一個人在監獄裡關上一年,要花掉英國政府35,000英鎊。所以我們讓一個混蛋改邪歸正,四年就替政府省了14萬英鎊,可以花在比關人更有生產力的用途。我們開了一張發票給內政部,可惜沒人理我們。
我們有無數像德基那樣的故事,不過我還是認為這離我們的潛能還遠得很,這是我最擔心的事。當你面對生命中有危機的人時,你要問他“你打算為你自己做些什麼?“而不是說“我們打算幫你這樣做。“這樣才真的是革命性的想法,也就是這樣,才能把影響力發揮到露宿者以外的層面。如果你接納《The Big Issue》的理念,將之推廣到診所、學校、日常生活……讓大家認真面對自己的問題,這才是《The Big Issue》的潛力,而且這潛力其大無比。
但我們也要老實點,我們介入露宿者的生活也不是全無問題,我們幫助的人的中,有三分之一會把賺來的錢花在嘴裡灌的和手臂上注射的。這就是生活,我們不要自己騙自己,說能百分之百的成功。另外三分之一的販賣者則會說:“啊,我有一輩子的事業了。我一個星期可以賣200分報紙。我靠這個就行了。“就像其他所有的救助方式一樣,我們創造了一種新的依賴方式,的確,這是比乞討好,但依賴就是依賴。我們要另找新方法,鼓勵大家向前邁進。
至於我……
社會企業網路中的高層人士,大多都是理想主義者,但我不是。我也有過理想,但現在已徹底幻滅。我信仰過耶穌,追隨過馬克思主義,當過小商人,然後又嘗試社會事業。現在我可能差不多要抽身了。我成了某種政治人物,用大部分的時間重新詮釋無所不包的社會結構,而非尋覓另一種良藥。
我們的確需要那些忙得像無頭蒼蠅的人去為社會問題找出解決辦法,不過我們也需要做過幾年無頭蒼蠅的人去領導、對抗那些大議題。我們為什麼花這麼多錢去治療而非預防呢?我們為什麼講到廚師傑米‧奧利佛就這麼興奮,可是對那些省了他麻煩、讓他不必到處檢查食物的人就沒有反應呢?我們為什麼喜歡看奧利佛出現在缺乏社會資源的地區?如果解決了社會資源不足的問題-奧利佛就不用花時間到處挑選〝午餐廚娘〞了。事實上,我們花在社會公義上的氣力,幾乎全都花在找尋治療方法和緊急應變,從來從來沒考慮過預防。
所以,我們要讓預防變得迷人。我們要從源頭消滅貧窮,而不是等孩子10歲頭上長了蝨子、或12歲犯了法、或15歲營養不良、或18歲吸毒,又或是等20歲進了青少年犯罪拘留所才去幫助他。
文章提供:
James Baderman
Justine La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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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自:
平凡創傳奇
社會企業妙點子
Everyday Legends
The Ordinary People Changing Our Worl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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